軟件的總體設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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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的總體設計基本過程包括3個方面的設計,首先是系統構架設計,用來定義組成系統的子系統以及對子系統的控制、子系統之間的通信和數據環境等,然后就是教件結構和數據結構的設計,用來定義構造子系統的功能模塊、模塊接口、模塊之間的調用與返回關系以及數據結構、數據庫結構等。
軟件開發公司認為軟件的總體設計要求建立在需求分析的基礎之上,而軟件需求文檔是軟件概要設計的前提條件。只有這樣,才能使開發出來的軟件系統最大限度地滿足用戶的應用需要。實際上來說,概要設計的過程也就是將需求分析之中產生的功能模型、數據模型和行為模型等分析結論進行轉換,由此產生設計結論的過程。在從分析向設計的轉換過程中,軟件的總體設計能夠產生出有關軟件的系統構架、軟件結構和數據結構等設計模型。這些結論將被寫進概要設計文檔中,作為后期詳細設計的基本依據,能夠為后面的詳細設計、程序編碼提供技術定位。
軟件開發公司認為軟件的總體設計所能夠獲得的還只是有關軟件系統的抽象表達式,需要專心考慮的是軟件系統的基本結構,至于軟件系統的內部實現細節如何,則被放到以后詳細設計中去解決。比如模塊,概要設計中的模塊只是一個外殼,雖然它有確定的功能邊界并提供了通信的接口定義,但模塊內部還基本上是空的,諸多具體的功能加工細節則必須等到詳細設計完成以后才能確定下來。因此,在有關軟件設計的全部工作中,概要設計所提供的并不是最終設計藍圖,而只是一份具有設計價值的具體實施方案與策略,用于把握系統的整體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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